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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最新文物保护意见出台,小区内有古建筑该怎么办?

来源:都教授说房 作者:都教授说房 更新于:2019-8-15 阅读:

近日,福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《关于加强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》原文,对于土地出让涉及地块内有文物,小区内有文物等问题,是这么规定的:

总的原则是“文物保护优先”,将文物保护作为强制性内容,防止拆真建假、拆旧建新。地块不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的,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,不得擅自迁移、拆除。

土拍地块所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原则上不纳入出让范围。建设项目紧邻不可移动文物的,要在文物建筑外围保留适当安全退距和消防通道。

如果地块内有不可移动文物,要由地块业主单位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作,修缮完成后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使用、管理。

上述文件规定适用于福州五区,长乐区及各县(市)可参照制订相关工作意见。

所谓的不可移动文物,指的主要就是福州的古厝。福州旧城改造过程中涉及古建筑保护问题很多,毕竟很多古建筑,拆除了也就消失了。例如不久前郭宅旧改,设置历史建筑保护区,将部分保护建筑迁移到保护区内,然后腾出地块用于出让,这是常用做法。但是这种异地迁建往往容易破坏文物,例如大名鼎鼎的茶亭庵多年未能回迁就导致了许多构件的腐朽损坏。因此,本次文件着重提出要“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”。对于保护古建筑来说,这是一个十分正确的方向。

按照本次文件,今后应当原址保护的古建筑不会再被纳入土拍范围中,如果地块内有古建筑,要优先考虑原址保护,轻易不得迁建。已经土拍出让的地块挨着古建筑的,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和古建筑之间也要留够安全退距和消防通道。

但是,已经出让的地块该怎么办呢?

目前福州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福清市区的碧桂园华榕世纪城了,这个项目现在房子已经建好,小区内还有两栋受保护的古建筑,业主们感到十分不满,质疑开发商虚假宣传。而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答复认为:“古民居也是拆迁过程中才发现的。该公司无主观故意,不存在虚假宣传。”那么,按照福州市《关于加强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》的最新规定,福清碧桂园华榕世纪城里的这两栋古建筑要“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”,要修缮后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文物管理部门。

另外,本次文件还规定了:“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或者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项目,应当事先报请文物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、勘探,必要时应进行考古发掘,相关经费纳入建设工程预算。 ”那么,按照上述规定,如今要在古城保护区内挖地铁之类的,就不能先挖后抢救,而必须先进行考古勘探了,而且考古的费用要纳入工程预算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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